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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教育局

04-26 周六 08:00-10:00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新勇活动中心【东】205
宣讲会简介
宣讲会信息

宣讲单位:琼海市教育局

宣讲时间:2025年04月26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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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陕西师范大学

宣讲地点:新勇活动中心【东】205

单位简介
琼海市教育局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琼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09]42号),设置琼海市教育局,为琼海市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规定;管理市级教育经费和基本建设;监督各乡镇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和使用情况及其他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中央、省核拨本市的教育专项经费及国外对本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三)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各类学籍的管理。(四)指导和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及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和幼儿教育等工作;组织并实施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教育改革工作。五)统筹规划全市中小学校的布局、规范学校管理。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六)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七)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八)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九)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十)指导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十一)组织和指导全国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教育学会工作。(十二)代政府管理国家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十三)负责全国教育系统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十四)承担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十五)承办国家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聘简章

琼海市2025校园招聘教育类

专业技术人才公(西安站宣传用)

 

为加强我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领域人才现状和岗位需求,决定面向全国招聘教育类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教育类专业技术人才55名。

二、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我省“四项目”人员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四项目”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形式

依照我市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我市教育人才队伍需求,组织我市教育招聘工作小组赴陕西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工作。

四、具体安排

1.活动时间:2025426(星期六)

2.活动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东、南广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3.活动内容:

教育行业2025届高校毕业生华中、西部地区招聘会

4.现场报名(2025426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外通知,请关注后续公告。

5.具体联系人:

老师:13976704621

琼海市教育局:62835439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用人单位网站和各高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招聘活动,通过现场报名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只接受现场报名),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校园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校园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琼海市202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3)2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cn)打印的学位认证材料(中国学位电子认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准许2025年8月1日前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贴上本人照片,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

报名期间不能提供毕业证明的,可先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告上作出承诺并签署名字及日期。承诺内容可表述为:本人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明,现提供本人学籍报告,本人承诺该学籍报告及上述内容真实、有效,否则自愿取消报考资格。”。

5)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材料都需要原件以及复印件,查阅原件,收复印件。请如数准备好。18-35周岁(1989年426日至2007年425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1984年426日至2007年425日期间出生)。考生年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应聘时已与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在编人员应提供当地主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琼海市202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请参看附件中各个类别相对应的专业目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撰写说课稿)和面试(微格教学 答辩)。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所有岗位不设定笔试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由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还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资格审核、考试情况,可现场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实习

鼓励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开展实习活动1至3个月,实习活动往返费用由用人单位按上限封顶原则给予支持(往返路费补助上限封顶2000元,少于2000元的按实际产生费用实报实销),实习活动期间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提供支持负责解决。

(七)公示与聘用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政府审批。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以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以及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

(二)聘用人员按《琼海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享受相应住房或购房补贴。

(三)符合《琼海市引进人才及其家属落户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我市办理落户。

(四)按照《琼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配偶进行就业安置。

(五)聘用人员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在秋季学期开学初办理,市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保障;属高中学段学生,在外地就读普通高中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学到我市就读的,按与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经学校考核后,由市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附件1.琼海市2025校园招聘教育类专业技术人才位表

附件2.琼海市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报

附件3-1.目录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3-2.目录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琼海市教育局

           202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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