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的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表彰奖励、人事档案管理、有关人员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导全盟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全盟教育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盟中小学教师招聘、全盟教师职称相关工作及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全盟中小学教职工盟级以上评先选优和人才队伍相关工作。负责教师待遇方面的信访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财务科。负责组织拟订全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盟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落实,提出全局性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意见。编制教育综合类项目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盟教育事业和教育经费统计、分析工作。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经费。拟订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建议。监督管理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四)政策法规与审计科。指导全盟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和法制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盟综合性教育制度。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指导全盟教育系统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盟直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民族教育科。拟订民族教育发展规划、计划。统筹指导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民族教育质量。组织协调民族教育信息化、教育技术装备、教学研究工作和协作交流工作。负责对民族教育的指导、检查、评估、督查工作。指导全盟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盟民族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
(六)基础教育科。拟订全盟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计划。综合管理全盟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并负责指导、检查、评估工作。指导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组织贯彻落实基础教育教学文件及有关要求。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学籍管理,指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指导中小学智育、德育及劳动教育,少先队、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负责全盟普通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和学具管理工作。
锡林郭勒盟两所盟直自治区示范性高中2026年度院校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人数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锡林郭勒盟两所盟直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招聘教师14名(事业编制),其中:锡林郭勒盟第一中学7名、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2007年10月22日(含)至1986年10月22日(不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条件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2日(不含)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年龄认定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6.学历学位条件须满足下列之一:(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本科或研究生)及其他资格条件。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由招聘单位结合应聘人员的所学课程、成绩单、研究方向等情况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应聘人员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10月22日(不含)之前。
详见招聘公告和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