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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新勇活动中心【东】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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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陕西师范大学
宣讲地点:新勇活动中心【东】205
盘锦华发学校面向陕西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注重个人能力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高中学科任课教师9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1名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须具有同学段及以上学科与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即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如遇突发的情况,此项将按国家或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将在院校招生就业网站或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院校招生就业网站信息发布后。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指定邮箱投递简历报名。
3.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简历;
(2)学业成绩单和主要获奖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3)填写盘锦华发学校学校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见附件1)。
4.邮箱报名:邮箱为2893828@***com
邮件统一命名:学科 姓名 电话;截止现场报名开始24小时前,为有效投递。
5.报名电话:0427-2216000 13050896969
6.报名规定: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材料。
1、盘锦华发学校学校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个人简历(须包括自然情况,如有本人荣誉、学业奖学金获得情况以及政治面貌、社会实践经验等内容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公费师范生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
应聘人员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上报教师资格证原件及网上查询页;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如期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材料。报名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教师资格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严格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对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弄虚作假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取消录用。
(五)考试
应聘人员按照电话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个人简历参加考试。
1.面试。面试统一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查用习近平习近平习近平习近平习近平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教师应有的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2.笔试。按招聘计划1:2比例进行笔试,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测查教师学科基本素质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20分,72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六)签约
签约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根据同一岗位内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签约的,须签署自愿放弃签约声明,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进行递补签约。签约时由招聘单位对拟签约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进行递补签约。
(七)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对签约人员应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档案材料等进行资格复审。签约人员若不能按时取得公告要求的各项证书,以及档案中有记载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原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如因签约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八)体检、涉罪信息查询和考察
1.体检。已签约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需参加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涉罪信息查询。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教育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3.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出具考察意见,并存入拟聘用人员档案。
因体检、涉罪信息查询、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