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引才范围主要面向2026届优秀高校毕业生,2024、2025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对象。
二、引进范围
(一)“国优计划”研究生。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包含承担“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任务高校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二)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双一流”师范类高校应届优秀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国家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山东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四)曾获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本人曾获得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及以后出生);(三)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和学习成绩,品行端正;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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