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天 周三 09:00-11:00
东北师范大学
本部校区就业中心多功能厅(三)
2026年福州新区(长乐区)教育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现将2026年福州新区(长乐区)教育人才校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第一类: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第二类:研究生。
本次招聘分二场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第一场次招聘岗位见附件1,第二场次招聘岗位将根据前场招聘选岗结果另行发布通知。
(二)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
(三)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公费师范生可降为本科学士)。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需持有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若无教师资格证,必须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学段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五)本公告中除另有其他规定外,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认定均截止到2026年1月3日,2026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到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分二个场次,第一场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17日上午11:00,第二场次报名时间延长至1月20日上午11:00。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oa***pub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五、报名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审核方式组织。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附件2)到指定地点审核,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应聘人员应依规如实填报本人相关情况,并填写《报名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开考要求:参考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
六、招聘办法
采取面试方式,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面试资格审核、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第一场:东北师范大学
1.招聘岗位:各岗位见附件1。
2.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1月14日上午9:00—11:00。
审核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3.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拟定1月15日(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第二场:华东师范大学
1.招聘岗位:各岗位招聘数为现有各岗位减去第一场招聘对象确定的相应岗位(具体岗位另行发布通知)。
2.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1月17日上午9:00—11:00。
审核地点:华东师范大学
3.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拟定1月18日(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
(二)面试内容:面试主要采取编写教案、片段教学等形式,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的学科教材,考生教案不记分。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不分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为最终面试成绩;因参考人数多,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四)拟聘用人选:根据岗位需求数等额确定入围人选,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选岗当天下午4:00。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若特殊原因导致面试时间及考核组织方式变化,将另行通过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七、聘用规定
(一)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事业编制岗位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参聘岗位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应岗位聘用条件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四)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未按时来档或审档、考察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五)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591-28936296)。
(六)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8月初。
八、政策待遇
(一)生活津贴与购房补贴
1.本次招聘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公费师范生(本科生):前5年给予13万元生活津贴(转正后第1年发放5万元,第2年至第5年每年发放2万元),一次性给予60万元房票补贴,房票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总价。
2.本次招聘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29所师范大学(见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前10年给予10万元生活津贴(分别在入职后的第2年、第4年、第6年、第8年、第10年兑付,每年发放2万元)。
3.本次招聘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科、研究生阶段均在“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前5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入职一年后每年发放6万元),一次性给予72万元房票补贴;上述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前5年给予13万元生活津贴(转正后第1年发放5万元,第2年至第5年每年发放2万元),一次性给予54万元房票补贴。房票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总价。
以上1到3点所述人员服务期为10年,生活津贴以现金结合消费券的形式按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按照长乐区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发放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购房房票的房源范围、兑现流程等按照长乐区人才购房房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租房补贴
本次招聘的长乐区以外生源的教师,且所聘学校无法提供宿舍的,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租房补贴,过渡时间为5年。经审核取得租房资格后,须按学校所在片区租住长乐区域内的人才住房,租房补贴仅限用于抵扣人才住房租金。若学校所在片区政府租赁住房房源不足,则可按原标准领取现金补贴。人才住房房源范围、兑现流程等按照长乐区人才住房配租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31日